北京市投资促进局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精神,按照《北京市2017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我局2017年遴选工作方案如下:
一、遴选岗位和人数
1.综合管理岗2名;
2.投资促进岗2名;
3.人事岗1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本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市级机关在区的垂直管理单位及其派出机关和其他基层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197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4.具有 2 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在现单位工作 2 年以上(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 5 年以上);
6.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与遴选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能力水平;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 2017年6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条件
综合管理岗要求有综合经济工作及管理工作经历;
投资促进岗要求有经济或管理类专业学历,具有综合经济工作经历;
人事岗要求有机关人事工作经历,熟悉机关工资工作。
三、遴选方式
公开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为3∶1。
(二)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三个环节。综合评价包括岗位匹配度分析和业绩评价。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为3∶1。
(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得分按照 4∶4∶2 的比例计算总分,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为1∶1。
四、遴选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的统一要求进行,于2017年4月启动,至7月底结束。具体安排为:
(一)确定遴选岗位、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二)考试测评
1.笔试(6月10日上午9:00-11:30)
笔试试题采用全市统一的笔试试题,重点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发布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需提交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
2.面试(6月下旬)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我局自行命题,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考官由机关有关负责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3.综合评价(7月上旬)
综合评价分为岗位匹配度分析和业绩评价两个部分,各占综合评价成绩的50%。岗位匹配度分析和业绩评价由我局组织实施,并按百分制量化评分。评价标准另行制定。
(三)体检与考察(7月中旬)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由我单位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进行延伸考察。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7月底)
1.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综合确定拟任职人员,并将拟任职人员分别在我局政务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在公示期满15天内,将任职人员名单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3.推荐遴选储备库人选。根据考生考试测评情况,择优推荐表现优秀但未使用的人员纳入遴选人才储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