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出台推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新10条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两区”建设,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进一步激发怀柔区市场活力、培育市场主体、做强会展经济、提振商贸消费,结合区域实际出台了《怀柔区推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
“促进会议会展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第一条 支持举办科学学术会议
支持举办以聚焦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为会议主旨,符合怀柔科学城科学方向、怀柔区现代化产业体系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科学学术会议,按照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第二条 支持举办重要国际会议
支持举办提升区域国际化水平,加强国际交流,推动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的科技、学术、产业国际会议活动,按照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第三条 支持举办路演活动
支持举办以演讲、演示、推介等方式进行推广的路演活动,按照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第四条 支持举办供需对接会议
支持举办促进怀柔区产业发展的供需对接会议,按照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第五条 支持举办重点产业会展活动
办符合怀柔区功能定位的科技服务业、高端科学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生命科学、高端智能制造、都市工业和影视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会展活动,按照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第六条 支持引进符合怀柔区重点产业方向的企业入区发展
支持在怀柔区举办会展活动的主办方、场地方通过举办会展活动引进符合怀柔区重点产业方向的成熟型企业,每年支持不超过10个。企业落户后给予引进方每个企业5万元资金支持。
“促进消费升级高质量发展”方面
第七条 支持培育消费“新标杆”
支持企业纳统。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批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择优给予最高15万元资金支持,零售业、餐饮业企业择优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已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根据企业规模和增速择优给予资金支持。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
第八条 支持引进消费“新品牌”
支持引进品牌实体落地,对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怀柔首店、旗舰店的商业运营管理主体进行支持。每引进1家给予引进方10万元资金支持,同一引进方每年累计给予最高20万元资金支持。
第九条 支持举办消费“新活动”
支持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在怀柔区举办消费季主题消费活动或首发首秀活动,经认定择优给予支持对象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促进外商投资高质量发展”方面
第十条 支持吸引利用外资
对本年度内发生实际利用外资入资的区内新设和增资外资企业,根据实缴合同外资的金额,每入资1美元给予0.03元人民币资金支持,每年每家企业最高支持15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