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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组织申报智能制造系统和机器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2025年度项目(第二批)

依据文件

《智能制造系统和机器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机构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日期

2025731-2025912

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指南答疑:010-63322089010-63490344

项目申报须知答疑:010-68209769010-68207706

国科管系统填报答疑:010-58882999

北京市项目推荐单位:010-55520970

支持方向

智能制造

条件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含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注册时间为202411日前(不含),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其中,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其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额度。积极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参与智能制造重大专项攻关,鼓励港澳科研单位参与。

服务流程

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政策来源

https://jxj.beijing.gov.cn/jxdt/tzgg/202508/t20250808_4169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