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组织申报智能制造系统和机器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2025年度项目(第二批)
时间:
2025-08-14 10:06 来源:企业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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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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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系统和机器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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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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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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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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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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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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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指南答疑:010-63322089、010-63490344;
项目申报须知答疑:010-68209769、010-68207706;
国科管系统填报答疑:010-58882999;
北京市项目推荐单位:010-5552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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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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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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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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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含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注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不含),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其中,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其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额度。积极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参与智能制造重大专项攻关,鼓励港澳科研单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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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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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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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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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xj.beijing.gov.cn/jxdt/tzgg/202508/t20250808_4169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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