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2025年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
依据文件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启动2025年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已认定企业报送年度数据和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申报日期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3月6日 |
联系方式 |
010-88827113 |
支持方向 |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京科发〔2019〕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备案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174号)规定,启动开展2025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已认定企业报送数据、认定企业信息变更备案工作。 |
条件要求 |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4.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和服务贸易类业务,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
服务流程 |
企业申请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应通过“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技先平台”)办理。登录“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进行网上填写、上传,并提交申报材料。 |
政策来源 |
https://kw.beijing.gov.cn/art/2024/12/19/art_10704_354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