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促工作 > 企业服务
点击显示或隐藏左侧导航

【惠企政策】征集2024-2025年北京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依据文件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2024-2025年北京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日期 全年敞口

联系方式 节能环保中心 王云霞;  联系电话:55591172  李金华; 联系电话:55590795

资环处 巩家琼;联系电话:55590525

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在交通、市政、农业农村等领域实施的数据中心改造、综合节能、供热系统节能、供配电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就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自发自用、生活热水等,非商品能源)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不含单一外购能源类项目。

条件要求 1.申报主体为项目单位或受所有权人委托的实际使用人,或者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项目改造的节能服务公司(存在多家节能服务公司的,须授权其中一家作为申报主体)。只能由上述其中一方作为申报主体。

2.项目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正常。节能服务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正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本市行政区域内。

3.项目改造工程资料真实完整可查验。

4.已完工的生产工艺或设备设施改造工程,改造完成并实现稳定运行1年以上,且项目在改造前需稳定运行1年以上。

5.项目单位具备较完善的能源统计和管理体系,改造前能耗可统计,至少需有改造前一年、改造后一年完整的能源使用数据。节能改造项目形成的节能量可核实。

6.项目年节能量100吨(含)标准煤以上。

7.项目未获得过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服务流程 项目单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专业节能量测算报告报送至北京节能环保中心(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市发展改革委4号楼4608),以上报告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刻录为1份光盘电子版寄达(寄出后请电话联系55591172、55590795告知)。

政策来源 https://fgw.beijing.gov.cn/fgwzwgk/2024zcwj/bwqtwj/202411/t20241114_3941660.htm

图片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