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 非共识创新项目(储备)申报
依据文件 关于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非共识创新项目(储备)申报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申报日期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2月5日16:00
联系方式 姜老师,010-55571264;刘老师,010-55571247;涂老师,010-55571260;电子邮箱:bjnsf01@kw.beijing.gov.cn。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58858680、010-58858685、010-58858689;电子邮箱:bjnsfservicer@miraclesoft.cn。
支持方向 非共识项目应当聚焦北京市基础研究重点领域,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等基础研究领域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集成电路、新材料、清洁能源、高端仪器、航空航天等应用基础研究领域,支持围绕若干学科交叉融合领域开展问题驱动型研究。
支持额度 非共识项目实施周期为1-3年,申请经费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项。2025年度非共识项目原则上资助不超过50项。
条件要求
(一)推荐要求
每个非共识项目应当由至少1名推荐人推荐。推荐人应当具有杰出学术成就和广泛的国际影响力;应当科学素养深厚,视野开阔,具有前瞻性思维和跨学科见解;应当近三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任务;应当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国家实验室主任、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及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主任,在京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科技领军企业等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以及在京具备同等科研水平的领域专家之一。
被推荐人同年只能申报1项非共识项目。被推荐人应当为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一线科研人员,且负责的在研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联合基金项目)不超过1项(含1项)。
(二)经费管理要求
2025年度非共识项目经费全面实行“包干制”管理,其管理和使用应当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23〕2110号)执行。
(三)科研诚信要求
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对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的相关被处理人实施联合惩戒。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人及被推荐人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记录。被推荐人在申报项目时应向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本人及推荐人的个人科技信用报告;项目申报单位应向基金办提供单位科技信用报告和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单位(个人)科技信用报告可自行访问“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mis.kw.beijing.gov.cn/)通过“法人登录”(个人登录)身份登录系统,点击“科技信用”栏目,即可下载单位(个人)科技信用报告。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可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北京)https://creditbj.jxj.beijing.gov.cn)”下载。
服务流程 2025年度非共识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被推荐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当作为附件随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电子版应当以BMP、JPEG、GIF、PNG 图片格式上传系统。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地址: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
政策来源 https://kw.beijing.gov.cn/art/2024/10/10/art_10704_34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