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征集2024年石景山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项目
依据文件 关于征集2024年石景山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机构 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申报日期 2024年5月7日前
联系方式 李欢 石桂莲 010-88791372 68863658
支持方向 1.支持技术能力提升。支持加强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新技术研发及应用,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开展领域内关键技术、方法、标准、装置、设备创新研发,开发专业基础软件及其核心模块,建设行业数据库、知识库等,提升技术服务能力。
2.支持专业开放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搭建工程技术、检验检测等专业开放服务平台,开展工程技术、检验检测等相关服务,平台对外开放,服务我区高精尖产业,推动新技术在科技服务领域创新应用。
条件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在石景山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事业单位(非区财政预算)和科技服务机构,以上单位统计门类需要按照统计部门确认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在M门类73-75大类中;
2.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石景山区联合惩戒“黑名单”;
3.在所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和服务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自筹资金、人才条件和装备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平台类申报主体应是平台的备案主体,拥有平台相关知识产权;
4.具有健全完善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在项目申请、组织实施、验收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不得编报虚假预算、套取财政资金,经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具有创新性,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清晰;
2.项目研发科技成果应用到相关服务领域,有效带动企业持续增强研发投入力度,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给予优先支持;
3.项目为在实施项目,项目开始时间:2023年7月1日及以后,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
4.2023年已获得支持,项目未结题的单位申报不予受理;每个申报单位仅可申报一个项目,已申报过的项目不可再次申报。
服务流程 (一)在线申报
申报单位统一登录“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打包上传申报材料,具体操作详见《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兑现操作手册》。申报材料包括如下:
1.《石景山区域创新生态环境建设(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方向)项目申报书》(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
2.《石景山区域创新生态环境建设(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方向)项目经费预算支出计划及概算》;
3.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4.申报单位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5.申报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相关材料;
6.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7.项目进展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在项目期内申请或批复下来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相关证书、签订的销售合同、服务合同或协议等;
8.申报单位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9.项目建议立项理由(200字以内);
10.承诺书。
(二)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同类型材料之间用彩页隔开,胶装成册,一式6份,并在封面、盖章处和骑缝处盖单位公章。
政策来源 https://www.bjsjs.gov.cn/gongkai/zwgkpd/tzgg_1933/202404/t20240411_806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