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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顺义区企业、园区等参选2024年度北京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和联络站(点)

  依据文件 顺义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辖区企业、园区等参选2024年度北京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和联络站(点)通知的公示

  发布机构 顺义区人民政府

  申报日期 2024年6月28日前

  联系方式 姜汉昌 69461471

  支持方向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切实保护企业核心知识产权,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和联络站(点)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现将《顺义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辖区企业、园区等参选2024年度北京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和联络站(点)的通知》进行公示,欢迎企业、园区等单位积极参与。

  条件要求 参选单位应当在区市场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完善以下工作机制和制度:

  (一)健全领导机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牵头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示范基地的组织领导,保障联络站、示范区的日常运行和资源投入。

  (二)设立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或依托相关部门负责联络站、示范区的运行管理,提供独立或合署的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保障工作开展。

  (三)制定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联络站、示范区内部管理制度。示范区应指导所属企业或成员单位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商业秘密泄露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

  (四)编制年度计划。落实管理制度要求,研究制定联络站、示范区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相关培训、宣传工作。示范区应在计划中确定所属单位受训比率、普法宣传次数、示范企业培育数量、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比率等。

  (五)建立联络机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定期交流联络站、示范区工作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典型案例等信息。

  服务流程 (一)培育指导。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统筹指导;鼓励引导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基础较好的单位或社会组织申报示范基地。

  (二)自主申报。单位或社会组织按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申报要求填写申报表,提交至区市场监管部门。

  (三)审核推荐。区市场监管部门从申报表中择优遴选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的培育对象并推荐至市市场监管局。

  (四)市级评选。市市场监管局汇总各区推荐材料并采取书面预审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选,确定入选名单。

  (五)发文公示。拟选入示范基地和联络站名单的单位或社会组织经对外征求意见无异议的,由市市场监管局发文公示。

  (六)运行管理。示范基地公示后,由区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示范基地和联络站编写和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并按年度开展示范基地评估考察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评估考察结果推荐相应地区参与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评选。

  政策来源 https://www.bjshy.gov.cn/web/gggs/tzgg/150044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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