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2024年度北京市退役运动员就业创业扶持基金资助申请
依据文件 北京市体育专业人员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退役运动员就业创业扶持基金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北京市体育局
申报日期 2024年5月15日前
联系方式 颜瑾 55533416
支持方向 依据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与国家体育总局《退役运动员就业创业扶持基金使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体育总局基金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退役运动员就业创业扶持基金资助申请工作的函》(体基金字〔2024〕17号),北京市体育专业人员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体专中心”)现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退役运动员就业创业扶持基金资助申请工作。
申请条件
一、申报项目及标准
1.退役运动员自主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退役运动员自主参加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对需缴纳培训费用的,给予一次性资助。退役运动员可凭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及盖章的缴费发票申请,体育类职业资格最高资助3000元,非体育类职业资格最高资助1500元。
2.退役运动员创业资助
退役运动员利用自身体育特长,自主创办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休闲、体育场馆运营、体育中介、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用品制造等体育产业类的法人单位,给予重点资助。创办过程中,退役运动员凭营业执照及房租、水、电、气收费票据,给予1万元资助。正常运营1年以后,给予3万元资助。正常运营3年以后,再给予3万元资助。
退役运动员自主创办非体育产业类的法人单位,给予一定资助。创办过程中,退役运动员凭营业执照及房租、水、电、气收费票据,给予1万元资助。正常运营1年以后,给予1万元资助。正常运营3年以后,再给予2万元资助。
二、申请对象
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退役运动员。
服务流程 1.初审
退役运动员个人或所创办企业的申报由体专中心依照《办法》负责受理并初审核定,出具意见报国家体育总局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金中心”)。
2.复审
基金中心对申报材料完成复审工作,提出资助意见和建议。
政策来源 https://tyj.beijing.gov.cn/bjsports/zfxxgk_/tzgg40/436416435/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