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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起“大区”担当!朝阳“两区”建设这么干

为贯彻落实《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高标准推进朝阳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促进服务业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依托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叠加联动优势,积极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紧抓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主线,发挥服务业开放创新引领作用,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推动朝阳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新高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守正创新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朝阳区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发展目标,持续开展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服务业开放探索,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突出区域特色

聚焦打造以科技创新、数字经济、服务业开放为主要特征的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充分发挥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数字贸易试验区“三区”叠加的优势,持续深化以贸易投资自由便利化为特征的制度创新体系,提升国际金融服务的开放创新能级,构建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发展的创新环境,鼓励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深化专业服务领域开放改革,积极建设高端跨境消费中心,引领文化贸易创新发展,推动教育服务领域扩大开放,创新发展全球领先的医疗健康产业。

深化系统集成

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统筹政策与服务、准入与准营、贸易投资与人才智力引进,推进服务业全产业链、全环节改革开放,优化产业发展整体生态。培育新兴业态,丰富应用场景,拓展发展路径,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加强风险防控

牢固树立总体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构建高效协同的服务业监管体系、保障产业安全的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完善重点产业开放实施方案和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文化、金融、生物、数据流动等重点领域的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及管控处置机制,提升开放监管能力,增强风险防控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三)发展目标

以金融、商务、数字经济等优势产业为重点,持续推进重点产业领域开放,探索新兴业态规则规范,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力争在未来三到五年,成为金融服务完善、创新生态繁荣、高端产业集聚、监管高效便捷、法制保障多元、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

(一)扩大重点领域开放

金融服务领域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境外保险公司直接发起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配合市级相关部门,鼓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探索在账户独立、风险隔离的前提下,向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围绕企业科技研发、技术引进、投资并购等关键环节开发信贷、担保、供应链金融等专项业务。深化国际创投集聚区建设,持续吸引国际知名创投机构、创投项目、专业服务机构落地。

商务服务领域

允许境外符合条件的个人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期货交易咨询业务。根据市级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落实配套支持政策,强化推广应用。依法依规探索推进京港澳在会计审计、管理咨询、争议解决服务、知识产权、建筑设计等领域专业服务机构共建合作,建立港澳专业人士来京对接服务机制。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及时总结标准化创新实践成果,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积极制定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业国家标准。支持举办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品牌展会,积极申办、承办国际组织年会和会展活动,打造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品牌。依托朝阳区“云外事”系列品牌活动,搭建线上云外事交流平台,推动数字技术赋能外事交流。

医疗健康领域

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及港澳台医生开设诊所。配合市级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干细胞等临床试验。对在京注册企业和外资研发中心在我国境内获得上市许可的创新药械(大型医用设备除外),配合市级部门在指定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随批随进”。试点建设覆盖全区的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实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电子处方数据流转。探索健康医疗数据共建共享新模式,进一步加强临床医疗数据标准化和院际开放互通。丰富中医药国际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落实市级部门健全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全过程追溯体系的相关政策,全面落实全过程管理要求,实现药品和医疗器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争取特殊医学食品相关政策在朝阳区先行先试。

文化教育领域

积极落实延续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支持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引进优秀境外影视作品,优化对重点网络视听平台的服务。积极承接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审批权。支持外商独资设立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电信服务领域

取消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不含网络出版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探索进一步扩大增值电信业务放开。

(二)探索新兴业态规则规范

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制定

加强数字领域国际合作,深入推广数据安全管理认证等安全保护认证制度,支持龙头企业参与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安全管理、跨境传输等国际技术标准制定,争取在数据跨境传输、数字产品安全检测与认证、数据服务市场安全有序开放等方面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支持中关村智用人工智能研究院等区内机构研究制定数字经济领域标准规范,探索人工智能治理标准与规则建设,服务相关国际和国家标准制定。利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数字经济大会等平台,加强与《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成员方在数字身份、数字包容性、网络安全、物流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

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推动数据产权制度、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和数据要素治理制度在朝阳先行先试。壮大北京国际数据交易联盟,引入多元化数字经济领域机构及企业,健全交易标准和市场运营体系,推进数据托管交易试点示范。依托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推动完善数据权属登记和数据资产评估机制,探索将数据资产纳入资产管理体系。配合市级部门,制定数据交易标准合同指引,出台数据交易负面清单和谨慎清单。在市级统一部署下,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完善第三方多元主体开发利用数据机制,探索建设安全可信的数据共享空间,鼓励多方公共数据导入和融合应用。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工作。用好CBD跨国企业数据流通服务中心,在其他区域探索增设跨国机构数据流通服务窗口,以合规服务方式优先实现集团内数据安全合规跨境传输。鼓励区内企业围绕数据交易等业务场景开展全链条“沙盒监管”和包容创新应用。

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和管理手段

支持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与各类金融机构开展市场化合作,依法依规为被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上市的辅导和培育力度,鼓励证券公司、专业服务机构依托北交所、新三板等资本市场开展业务,完善与资本市场沟通对接机制。鼓励中外资保险公司开展服务科技创新企业的科技保险业务,优化科技保险政策环境,开发知识产权保险、信用保证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保险、特殊风险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等创新保险产品,进一步优化完善传统险种的保障内容。引导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参与优质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开展针对科技创新领域的长期投资。探索建立企业研发创新全链条金融支持机制。配合市级有关部门,探索优化设立金融科技公司流程,加快金融科技企业落地效率。配合市级部门探索数字人民币在税费征缴等公共事业领域的应用。鼓励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发起设立供应链金融领域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金融、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

(三)优化贸易投资服务

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探索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开展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动贸易单证电子化传输。深化和DEPA成员方在无纸贸易方面试点开展合作。推动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面向通过海关高级认证的企业,探索建立更优化便利的海关监管模式。探索对在京注册、通过海关高级认证且为高新技术企业进口自用的,列入海关法定检验的设备和料件(动植物及其产品、卫生检疫特殊物品等涉及检疫的货物,成套设备、旧机电、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货物除外),试行采用“合格保证+符合性验证”的检验监管模式。

提升资金跨境流动便利度

配合市级金融监管部门,探索优化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企业余额管理模式,简化外汇登记手续。配合市级金融监管部门,推进外债登记管理方式改革,探索由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推进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深化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持续扩大参与银行范围。配合市级金融监管部门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探索优化额度管理,提升资金池效能。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以境外机构境内结算账户(人民币NRA账户)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和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落实市级统一部署,支持银行向境外机构发放贸易融资贷款,以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外汇NRA账户)、离岸账户(OSA账户)等接收。配合市级金融监管部门,提升资本金账户便利度,允许使用电子快捷方式开展收支业务。创新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鼓励银行探索优化业务真实性审核方式,提高诚信合规企业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

(四)完善公共服务政策环境

优化国际化政务服务环境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新业态、新模式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推动更多单一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一件事情一次办”。推动更多行业纳入“一业一证”,持续强化改革广度与深度。在市级统一部署下,对已经制定强制性标准的领域,探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制。依托“云厅+”互联网模式,深化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制度,简化精准推送流程,实现“政策找人”。打造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探索制定重点领域投资指引,为高频事项提供综合服务和办事指南。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积极参加市场监管总局与境外竞争执法机构开展的交流合作。推进总部成长计划,吸引跨国公司全球总部、区域总部、功能性总部集聚,鼓励现有总部企业由管理型向实体型转变。完善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推动对外投资电子证照应用推广。结合朝阳区“走出去”企业需求,扩大分国别境外招商联络站的覆盖面。

创新国际人才全流程服务

提升短期来华科研等签证服务便利化水平。为持有居留许可的外籍专家入出境提供通关便利。落实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内部调动(跨境或跨区域)外籍专家的随行家属享有与该专家相同的停居留期限的相关政策。搭建朝阳“两区”外籍人才出入境便利机制,对拟筹建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外国企业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签发2年以内有效的签证或居留许可,且允许随行家属享有与其相同的停居留期限。对持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拟在区内工作的外籍高端人才可在境内直接办理工作许可证。支持国际人才参加朝阳国际人才创业大会全球创业赛,着力为海外项目提供一站式落地服务。落实市级相关要求,在区内银行试点允许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将其在京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合法收入汇至境外,加强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社会保障服务。依托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朝阳园区,制订实施朝阳区高质量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意见。创新开发人力资源服务贸易特色金融、财税产品和服务,成立人力资源服务出口联盟,支持机构赴海外发展,提升我区人力资源市场国际化水平。

(五)强化权益保护机制

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打造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支持国内外商事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等发展,加强对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的服务保障。完善涉外律师人才库,便利区内涉外机构寻求法律服务。依托朝阳区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平台,鼓励外籍调解员和港澳台调解员参与涉外纠纷解决,进一步扩充调解员名录。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推动建立涉外商事案件专业调解前置机制。推动诉讼与仲裁、调解、公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非诉讼方式有机衔接。打造专业化涉外商事审判庭,实现涉外商事审判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进一步完善域外法查明平台功能,制定涉外纠纷域外法查明及送达规范指引。

完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体系

支持成立科技类国际标准组织和产业联盟组织。在市级统一部署下,探索构建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专业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 ,优化完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在市级统一部署下,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优化知识产权司法资源配置,加大案件繁简分流、诉调对接、在线诉讼等工作力度。

(六)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深入贯彻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有关安全审查的条款,加强文化、金融、医药健康、数据安全等领域风险防范,细化防控举措,建立完善与高标准经贸规则相匹配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协同监管,健全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监管体系,统筹推进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等。

三、组织实施

加强部门间统筹衔接

打通区级各部门和对应市级部门之间的“两区”协调通道,围绕具体政策落地实施不断细化实施路径,明确批复机关、批复时限等事项。

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要建立完善制度创新机制,鼓励大胆试、大胆闯;要加强安全评估和风险防范,提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水平;对相关产业开放,要预估区域实施风险;对审批权下放事项,要做好承接工作,实现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做好“两区”评价考核

发挥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区考核、自贸试验区考核工作、市级绩效考核和市级“两区”评价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建立朝阳区“两区”建设工作考评体系,以评促建,推动政策实施、项目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