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见热点问题系列】“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一问一答
1.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哪些单位信息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进行变更?
答:包括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单位公积金账户信息(资金来源、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单位经办人信息(增加、删除或变更)、委托收款信息(付款单位名称、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付款单位银行账号、付款银行联行号、委托收款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不可变更信息
2.单位名称错误或变更,如何进行更改?
答:可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平台修改或变更。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官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点击【公积金】-【单位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变更】,在“单位名称”后的文本框中录入新的单位名称,点击右侧的“单位信息核验”,如核验通过,变更后的信息显示为黄色;通过委托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本页面继续变更委托收款信息中的“付款单位名称”;最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
3.增加单位经办人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进行操作吗?
答:可以。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官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点击【公积金】-【单位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变更】,在“经办人信息二”或“经办人信息三”中点击相应信息项(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固定电话、手机号码)右侧的【变更】,在弹出的“单位信息变更”页面录入新经办人信息,点击【确定】,新经办人信息显示为黄色。经办人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
注:以上政策口径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6年6月审定,若后续政策调整,以相关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