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见热点问题系列】“商业预付卡” 一问一答
如何办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所需材料是什么?
通过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服务系统(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portal/yfk)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工作。
所需材料:根据《北京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及预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经营者通过本市预付卡服务系统提交以下备案资料:
(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经营者备案表》(附件1);
(2)预付卡合同;
(3)承诺书(附件2)。
(附件详见:
https://sw.beijing.gov.cn/zwxx/2024zcwj/202405/t20240529_3697489.html)
此外,需要准备存管账户信息。根据《北京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及预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备案经营者应当按照《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实施预付卡预收资金存管制度。备案经营者应当选择1家北京市内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作为存管银行,与存管银行签署预收资金存管协议,开设唯一的预付卡预收资金专用存管账户。消费者购买预付卡的预收资金应全部直接进入专用存管账户,相关交易信息报送至存管银行。备案经营者不得使用专用存管账户以外的账户收取预收资金。
后续要定期填报预收资金数据。根据《北京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及预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备案经营者应当于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服务系统填报上一季度的存管银行、专用账户、预收资金、预收资金余额等信息,各区商务部门应于3个工作日内对信息进行核对,确保接受管理的预收资金余额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注:以上政策口径由市商务局于2026年4月审定,若后续政策调整,以相关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