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见热点问题系列】“其他残疾人保障类问题”一问一答
1.如何设立北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北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申报条件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培训资质或经营范围含培训业务的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和民非企业,可申报北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简称培训基地)。2.申报培训基地须配有专职或专任基地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3.申报培训基地的理论教师和实训教师80%以上须具有与培训项目(专业)相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同等级职业能力。4.申报培训基地须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相配套的岗位职责,保证学员日常生活、学习和实习安全。5.申报培训基地应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一年以上,具有一定培训规模,培训后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及增收效果明显提升,且教学计划、培训方案完备,年度培训档案齐全。6.申报培训基地须具有稳定的培训场所,场地、设施设备、工具图书资料等教学条件能够满足残疾人的无障碍要求。
北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申报程序为:1.各区残联负责辖区内培训基地的申报工作,每三年申报一次。申报培训基地,应向区残联提交《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培训(实训)基地申报表》或《北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非遗)基地申报表》。2.各区残联依据申报条件和认定标准,进行评估、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认定。
2.用人单位如何查询员工的残疾人证真伪?
用人单位招用本市户籍残疾人的,可在“北京残联”官网或微信小程序“残疾人证查询”栏目中输入被查询者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按照显示的残疾人证状态、有效期等内容判断。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目前无渠道查询残疾人证真伪,建议向残疾人户籍地所在残联咨询。
注:以上政策口径由市残疾人联合会于2026年1月审定,若后续政策调整,以相关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