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版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专题 > 企业12345热线

【企业常见热点问题系列】“医疗广告审查”一问一答

1.如何申请医疗广告审查?(不包括中医医疗广告)

请登录《北京市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进入医疗广告系统进行提交。网上提交材料加盖电子印章的,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2.接收医疗广告材料时需要注意什么?

影视广告需提交纸质版脚本,网络上传应为成品。广播广告纸质版需提交广播文本,网络上传应为成品。

3.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办理后可以持续多久?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有效时间一年。

4.对办理医疗广告审查的医疗机构有什么要求?

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5.医疗广告中不得出现何种内容?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6号规定,第七条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1)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2)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3)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4)淫秽、迷信、荒诞的;

(5)贬低他人的;

(6)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7)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注:以上政策口径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4年12月审定,若后续政策调整,以相关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