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见热点问题系列】“其他 相关问题”一问一答(二)
1.北京市地方标准查询下载的途径有哪些?
北京市地方标准可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beijing.gov.cn/)首页“北京市地方标准信息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标准文本。也可以通过关注“北京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微查询”中的“北京地方标准查询”查询下载北京市地方标准文本。
2.如何投诉、举报违反标准化法规定的行为?
投诉、举报电话:010-12315。网上投诉举报您可以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beijing.gov.cn/)进行投诉举报。
3.北京地区企业如何办理商品条码?
可以通过线上注册或者通过下载“中国编码”APP注册进行办理。线上注册通过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ancc.org.cn/,首页点击“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按流程操作即可。“中国编码”APP注册通过登录系统,点击“用户中心”,完成用户注册登录后,首页点击“条码办理”,按流程操作即可。办理过程中如遇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4007000690语音:人工,进入人工咨询。
4.申请资质认定(或计量认证或CMA)都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材料?材料都有什么要求?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您可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j.beijing.gov.cn)——办事服务——政务服务事项——计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查询办事指南。
5.在什么地方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或计量认证或CMA)行政许可?
该事项已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j.beijing.gov.cn)在“质量监督网上服务平台”中完成用户注册,并按系统提示在线提交申请事项。
6.如何查询是否为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公示查询可通过小微企业名录xwqy.gsxt.gov.cn进行查询。
7.小微企业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疫情期间,小微企业判定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定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判定标准不适用于《北京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病毒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具体判定问题建议咨询相关标准制定部门。
8.企业为什么未列入小微企业名录?企业为什么在小微库里查询不到?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11月出台《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小微企业名录判定标准和数据规范的通知(市监注 〔2018〕84号)》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行业标准GS46-2018》对小微企业进行判定。具体判定标准是:对于新设企业注册资本或出资额在500万以下(含500万),以及新设个体工商户由系统自动判定纳入小微企业;对于应年报的存续企业,需要结合企业行业类别、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从业人员等条件,由系统自动判定,无需人工手动操作判定。
9.小微企业如何认证?如何证明是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无需进行认证,企业可自行登录小微企业名录xwqy.gsxt.gov.cn进行查询。
10.企业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准入条件是什么?
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11.商品标价签需要备案吗?到哪儿备案?
根据2022年7月1日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取消标价签监制制度。经营者变更标价签的标价项目或使用其它特殊标价方式的不再需要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对《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重点内容解读:随着经营模式的发展,广大消费者逐渐接受吊牌、模型展示、电子屏幕等多种个性化标价方式,对经营者的标价形式进行严格限定并实行标价签监制制度已经没有必要。除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明确规定的,只要能保证明码标价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应对经营者的标价方式作过多限制。
12.经营者违反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
(1)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2)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如不标明价格、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2022年7月1日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交易场所提供者提供的标价模板不符合本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3)经营者有不正当价格行为(如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低价倾销、哄抬物价、价格歧视、压级压价、非法牟取暴利等)。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价格串通和低价倾销行为,属于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13.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还需要办理延期、变更和注销手续吗?
根据国务院国发〔2015〕33号文、质检总局国质检标〔2015〕608号文、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等文件精神,不再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不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延期、变更和注销。各单位需按规定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手续。
14.在哪里可以查到我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信息?
可直接跳转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登录信用中国(北京),进行信用信息查阅。查询全国范围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可登录www.cods.org.cn(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15.我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在网站上公示内容不正确或查询不到,如何办理?
北京市单位如对http://scjgj.beijing.gov.cn上公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有疑问,可拨打010-82691819进行咨询。
16.实际生产经营场所指的是什么?
实际生产经营场所是指市场主体的主要办事机构在登记住所以外的生产经营场所的所在地址(库房等除外)。实际生产经营场所应为真实、合法、安全的非住宅类规划用途的建筑物(疫情期间员工居家办公的不在此公示范围内)。
17.从事商业特许经营应具备什么条件?
第一,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主体只能是企业;第二,企业应当拥有经营资源,如商标、软件著作权、专利等;第三,企业应当拥有两家使用该经营资源的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18.二手车过户发票工商验证事项如何办理?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第27条,现已取消“二手车过户发票工商验证”事项。
19.如何查询企业行业代码及主管部门?
企业可参考统计局下发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查询行业代码。
20.如何办理法人一证通,如到期如何更新?
现在已不发放法人一证通,如前期已办理的法人一证通申请延期,需向发证部门咨询。
21.如何查询股东股权质押信息?
可登录e窗通查询,或者到登记机关现场进行查询。
22.营业执照的副本是否可以多追加几份?
营业执照副本可以追加999份,可在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中“增减补换照”模块办理,或直接前往发证机关进行办理即可。
23.法人登记证是否还存在,是否还需要办理?
之前有实行,目前已经不需要法人登记证。
注:以上政策口径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2月审定,若后续政策调整,以相关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