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见热点问题系列】“企业注销 相关问题”一问一答(二)
1.企业吊销决定怎么查看?
“企业被吊销的基本信息已经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通过企业信息详细页面的“不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即可查询。2014年10月1日之前作出的吊销决定,暂时不支持处罚决定书全文查询;2014年10月1日之后作出的吊销决定,可以点击“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进行处罚决定书全文查询。”
2.简易注销办理流程是什么?
(1)符合适用条件的企业登录注销“一网”服务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示期为20日。
(2)公示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超过公示期,公示系统不再接受异议。
(3)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询税务信息系统核实相关涉税情况,对经查询系统显示为以下情形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不提出异议:一是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二是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三是查询时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
(4)公示期届满后,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企业应当在公示期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期满未办理的,登记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延长时限,宽展期最长不超过30日。企业在公示后,不得从事与注销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3.企业申请普通注销时是否还需要提交清税证明?
经与税务部门在线核查纳税人状态为“注销”,确认为已办结清税手续的企业,无需向登记机关提交清税证明。
4.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的流程及所需材料是什么?
可以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网址: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业务;个人独资企业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报告、清税证明材料、批准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
5.办理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注销的流程及所需材料是什么?
可以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网址: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业务;合伙企业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清算报告、清税证明材料、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批准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清税证明材料、批准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
6.办理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的流程及所需材料是什么?
可以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网址: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业务;有限责任公司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清算报告、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清税证明材料、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批准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
7.办理分公司注销的流程及所需材料是什么?
可以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网址: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业务;分公司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清税证明材料、批准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
8.股权出质注销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您好,办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需提交: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9.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无需经过简易注销公告程序。
10.个体工商户如何申请简易注销?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个体工商户在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个体工商户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通过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的数据接口(统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给同级税务等部门,税务等部门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简易注销。对于税务等部门无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具体请参照《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45号)办理。
11.如何注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您可登录“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选择“法人服务”登录后点击“主体注销”按照需要办理的事项申请注销登记。
12.如何设立、变更、注销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在京代表处?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可登录“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申请,或者参照相应的一次性告知单准备材料到登记机关办理。
13.企业营业执照丢失,如何办理注销业务?
如营业执照正副本只丢失一本,可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后,登录e窗通直接办理注销即可。
如营业执照正副本均丢失,需要咨询登记机关如何办理注销(可帮助反映)。
14.企业要办理注销,税务已注销,现在先办理工商注销还是办理社保注销?
税务注销后可直接办理工商注销,社保注销需要咨询社保参保地。目前,北京市以e窗通平台为基础,搭建了“企业注销一体化平台”,实现了与税务、社保等部门注销信息的校验和共享,社保部门通过注销数据共享和校验,自动销户。
注:以上政策口径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2月审定,若后续政策调整,以相关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