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见热点问题系列】“公共租赁住房” 一问一答
1、对公共租赁住房产权性质进行确认需要哪些材料?
实施主体: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材料信息:
(所需复印件均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一)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情况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授权委托书;
(六)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七)项目立项批复(原件、复印件);
(八)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九)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复印件);
(十)北京市门楼牌编号证明信(原件、复印件);
(十一)《收购合同》(原件、复印件)(采用收购方式取得公租房的提交改项资料;
(十二)《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资金中有财政资金,需提供财政拨款文件;有贷款的,需提供《贷款合同》)。
2、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进行确定需要哪些材料?
实施主体: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材料信息:《关于确定XXX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的请示》或《关于调整XXX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的请示》(原件1份,纸质,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政策口径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5年1月审定,若后续政策调整,以相关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