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见热点问题系列】“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及从业人员”一问一答
1、如何变更专项检测资质证书、检查机构认可证书?
实施主体: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材料信息:
申请人登录首都之窗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并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一)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申请书(原件扫描件)(申请人自备);
(二)申请变更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三)申请变更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及附件(原件扫描件)(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2、如何变更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业务范围?
实施主体: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材料信息:
申请人登录首都之窗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并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一)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申请书(原件扫描件)(申请人自备);
(二)本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批准成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文件(依据本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批准成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无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提供,依据本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批准成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无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五)非独立法人鉴定机构提供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扫描件)(申请人自备);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机构法定代表人及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七)毕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的)(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八)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的)(鉴定机构授权签署鉴定报告的技术负责人应当提供土建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鉴定负责人应当提供土建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的)(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专业技术人员的)(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十一)安全评估、鉴定方面的培训记录(专业技术人员的)(通过系统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
(十二)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及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提供,依据本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批准成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无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3、如何变更鉴定人员?
实施主体: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材料信息:
申请人登录首都之窗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并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一)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申请书(原件扫描件)(申请人自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变更鉴定人员的)(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三)毕业证书(变更鉴定人员的)(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四)职称证书(变更鉴定人员的)(鉴定负责人应当提供土建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变更鉴定人员的)(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六)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变更鉴定人员的)(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七)安全评估、鉴定方面的培训记录(变更鉴定人员的)(通过系统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
4、如何变更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技术负责人?
实施主体: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材料信息:
申请人登录首都之窗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并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一)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申请书(原件扫描件)(申请人自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三)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四)职称证书(鉴定机构授权签署鉴定报告的技术负责人应当提供土建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五)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六)安全评估、鉴定方面的培训记录(通过系统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
5、如何变更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称?
实施主体: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材料信息:
申请人登录首都之窗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并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一)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申请书(原件扫描件)(申请人自备);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6、如何变更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法定代表人?
实施主体: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材料信息:
申请人登录首都之窗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并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一)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申请书(原件扫描件)(申请人自备);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三)非独立法人鉴定机构提供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扫描件)(申请人自备);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五)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同时为鉴定人员时提供))(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六)毕业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七)安全评估、鉴定方面的培训记录(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为鉴定人员的)(通过系统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
7、如何变更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营业场所?
实施主体: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材料信息:
申请人登录首都之窗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并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一)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申请书(原件扫描件)(申请人自备);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8、如何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
实施主体: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材料信息:
申请人登录首都之窗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并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一)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申请书(原件扫描件);
(二)本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批准成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文件(依据本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批准成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无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提供,依据本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批准成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无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五)非独立法人鉴定机构提供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扫描件)(申请人自备);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机构法定代表人及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七)毕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的)(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八)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的)(鉴定机构授权签署鉴定报告的技术负责人应当提供土建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鉴定负责人应当提供土建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的)(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专业技术人员的)(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十一)安全评估、鉴定方面的培训记录(专业技术人员的)(通过系统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
(十二)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及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提供,依据本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批准成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无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9、如何注销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
实施主体: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材料信息:
申请人登录首都之窗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并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一)《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注销申请表》(原件扫描件)(申请人自备);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政府部门核发)。
注:以上政策口径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5年1月审定,若后续政策调整,以相关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