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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常见热点问题系列】 “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补贴”一问一答

特别提示:

“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补贴”政策依据为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等9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残发〔2018〕26号),政策原文查询渠道: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政务信息—政策法规—劳动就业专栏。

1.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补贴的补贴对象是什么?

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补贴对象包括接收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的用人单位和实习见习的残疾人学生。

2.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学生申请实习见习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智能卡)的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企业举办的技工学校)残疾人学生在毕业学年内实习或毕业一年内见习,接收单位和残疾人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实习见习补贴:

(1)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残联提出申请,并经区残联审批同意;

(2)用人单位与残疾人学生、残疾人学生户籍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签订《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协议》;

(3)残疾人学生有明确的实习见习岗位;

(4)残疾人学生一个月内实习见习时间,应在10个工作日(含)以上。

特别提示:残疾人学生在毕业学年内实习或毕业一年内见习并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享受实习见习补贴。

3.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学生所申请实习见习补贴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接收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的用人单位可按所接收残疾人学生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享受最长不超过6个月(含)的实习见习补贴。

实习见习的残疾人学生可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享受最长不超过6个月(含)的实习见习补贴。每名残疾人学生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实习见习补贴。

4.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学生申请实习见习补贴有什么时间要求?

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学生应在实习见习期满后60个工作日内申请实习见习补贴。未在规定期限内申领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给予补贴。

5.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学生向哪个机构申请实习见习补贴?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学生,向残疾人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实习见习补贴。

6.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学生申请实习见习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学生可通过如下途径查询实习见习补贴办理材料等具体规定:

(1)用人单位:北京市政务服务网“用人单位接收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补贴”办事指南;

(2)残疾人学生: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补贴”办事指南;

(3)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服务平台—劳动就业专栏办事说明。

 

注:以上政策口径由市残联于2024年7月审定,若后续政策调整,以相关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