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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常见热点问题系列】“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一问一答(三)

1.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变更事项后,是否需要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变更,如需办理,流程及材料是什么?

2020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法》正式施行,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因此,自2020年1月1日起,商务部门审批管理制度已取消,不再发放相关批准证书,外资企业设立或变更无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变更。

 

注:以上政策口径由北京市商务局于2023年5月审定,若后续政策调整,以相关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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