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2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