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统一布置,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构。在我局网站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按市政府要求进行了纸质信息移交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工作如下:
(一)主要公开渠道
1. 我局网站
根据市统一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栏,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投资类信息12条。
2. 公开场所
在局研究发展处(现信息处)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部门,建设了查询场所。
(二)公共查阅场所
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全年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市各行政机关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并在局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向外界进行公布。
(一)申请情况
全市申请总数0件。
(二)答复情况
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没有产生任何费用。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按全市统一部署,我局严格按《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由于我局不担负行政及公共管理职能,因而对如何更加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另外,在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同时,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增强信息公开服务职能。
2009年,我们将按市统一安排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高思想认识和改进工作方法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北京市投资促进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