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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新媒体宣传推广项目比选公告

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新媒体宣传推广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持续提升《投资北京》栏目:及时对全市投资促进重点宣传推介活动的视频进行上传和推广,并根据需要进行包装、剪辑成易于传播的视频载体;集中发布全市投资促进系统重点、亮点工作的对外宣传新闻稿;持续加大对北京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力度,助力推动“北京服务”品牌深入人心;对有意愿拍摄专题访谈栏目的各区、经开区投资促进机构,在提交完整采访方案的基础上,协助拍摄制作。全年投放视频图文不少于100条。

2.提供矩阵直播服务:主要对全市投促系统组织的面向投资人和企业的各类助企政策解读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推介会、重大经贸活动等提供矩阵直播服务。全年为各区、经开区投促系统提供直播矩阵服务不少于18场。

3.维护运营市投促中心官方抖音号:主要涉及全市投促系统工作部署及总结会、重大涉企政策解读会、重要招商引资活动推介会、其他重要信息发布会等;发布各区投促中心上报的短视频宣传内容;发布市政务服务局要求转发的短视频相关内容;官方抖音号的其它日常维护运营。全年发布短视频内容不少于150条。

4.设计制作宣传折页:根据需要聚焦北京市近一年时间内已出台的重点产业政策、外资相关政策以及细分领域政策等,设计制作中英文用于重大招商推介活动的宣传折页,折页不少于8页,册数不少于1万册,并根据实际活动需要适时加印。

三、项目金额

不超过49.251586万元。

四、合格供应商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报价不能超出项目预算;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资质的企业优先考虑。

五、比选文件领取说明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4年4月1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请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PDF格式)、新闻媒体资质(如有,请提供PDF格式)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邮箱中注明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收到后将按报名电子邮件地址发送比选文件电子版。报名邮箱:xue_yang@invest.beijing.gov.cn或者519146822@qq.com。

六、响应文件递交说明

1.递交文件时间:2024年4月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

2.递交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8层840会议室。

3.响应文件请于递交当日(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规定地点,纸质响应文件5份,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其他

项目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单一供应商进行沟通,供应商需安排相关人员参与上述活动。

项目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地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8层849-850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9153702


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