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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是负责招商引资、提供投资促进专业化服务的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牌子(简称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1.拟订本市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有关改善本市投资环境的建议;2.负责开展境内外招商引资网点建设,加强与国际、国内专业机构联络,拓宽招商引资渠道;3.负责开展全市招商引资政策、资源及投资环境等综合宣传推广工作;4.协同开展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提供落地协调服务;5.负责汇集整合全市招商推介活动需求,拟订活动计划并协同开展;6.为境内外投资者和在京企业提供协助、支持和相关服务工作。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相关工作;7.协调和联系各区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投资促进工作;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所属事业单位1个,为北京市投资促进综合事务中心。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6998.56万元,比上年减少919.10万元,下降11.6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512.44万元,比上年减少623.27万元,下降8.73%。

1.财政拨款收入6510.0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10.0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2.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4%。

图1:收入预算

图片2.pn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269.72万元,比上年减少705.93万元,下降10.12%,其中:基本支出4390.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03%;项目支出1879.1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片3.png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10.09万元,比上年减少635.20万元,下降8.89%。主要原因:北京市数字招商服务信息化项目尚未达到合同约定支付条件,该项目资金已通过年中预算调整上交财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2.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3.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04%;教育支出7.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6%;卫生健康支出280.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4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558.87万元,2024年度决算543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4%。

其中:

“商贸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558.87万元,2024年度决算543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4%。主要原因:北京市数字招商服务信息化项目尚未达到合同约定支付条件,该项目资金已通过年中预算调整上交财政。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30万元,2024年度决算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30万元,2024年度决算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8%。主要原因: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05.95万元,2024年度决算52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83.95万元,2024年度决算48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9%。主要原因:按照当年实际情况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费用。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2.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95%。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因病去世,按本市规定列支。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86.95万元,2024年度决算28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86.95万元,2024年度决算28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4%。主要原因:按照当年实际情况缴纳医保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363.4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7.79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4.51万元减少76.7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87.21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58.94万元减少71.73万元。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控制了出国(境)人次,减少了该项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招商引资相关工作,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0个、18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57万元减少0.5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全年未发生公务接待。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0.58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5万元减少4.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未购置公务用车,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0.5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公车使用。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238.28万元,比上年减少13.92万元,减少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减非必要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2.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7.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0.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8.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2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共有车辆8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