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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投资促进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略)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投资促进局是北京市政府直属的正局级机构,负责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主要职能:1.招商引资。促进国内外投资人和企业在京投资,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在京发展,在境内外举办京港洽谈会、投资北京洽谈会、投资区县行等系列投资促进活动,指导和协调各区县开发区的投资促进工作。2.企业服务。为国内外投资人和企业在京投资提供环境推介、政策宣传、商机发布、项目对接、投资咨询、审批代办、投诉受理、人事服务、困难解决等服务,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的综合咨询、服务工作。3.对外投资。负责在京企业在外省市及境外投资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国内外投资人和企业到北京市对口支援地区开展投资考察、项目洽谈。4.外企党工团建。负责外资企业党、工会和共青团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投资促进局共有机构2个。分别是市投资促进局本级、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7869.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57.6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23.2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8.55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7282.9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66%;经营收入157.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11%;其他收入17.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3%。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37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3.2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0.3%;项目支出4372.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9.27%;经营支出31.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43%。

  2017年结余分配127.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4.53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06.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12.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85%;教育支出17.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9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6812.3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65.99万元,下降0.96%。其中:

  “商贸事务”(款)2017年度决算6812.3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65.99万元,下降0.96%。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商贸事务经费。

  2、“教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7.1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1.05万元,下降39.13%。其中:

  “培训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17.1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1.05万元,下降39.13%。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了培训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77.4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41.5万元,增长17.5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277.4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41.5万元,增长17.59%。主要原因:2017年初预算未编报职业年金,2017年中追加职业年金38.82万元。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817.6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40.91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49.57万元减少8.6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180.1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85.89万元减少5.7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了出国活动的规模;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开展美国、德国、日本等重点境外投资来源地的招商推介活动等方面,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9个、55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28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9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15万元减少1.21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因公务需要产生的接待活动。公务接待11批次,公务接待8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59.7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61.53万元减少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39.0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9.54万元减少0.46万元。主要原因:车辆购置过程中产生的正常结余,2017年购置2辆,车均购置费19.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20.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1.99万元减少1.29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0.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5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81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17.8万元,比上年减少56.06万元,减少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一般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投资促进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2.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1.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5.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6.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0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4249.48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5辆,303.49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投资促进局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0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1.25%,涉及金额2922.52万元。该10个项目综合得分均在85-90分之间,项目绩效级别评价结论均为“良好”。其中,3个重点项目采用普通评价程序,另外7个项目采用简易评价程序。

  二、2017年度第二十一届北京?香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后,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由北京市与香港有关方面共同在北京举办了第一届北京?香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以后每年一届,两地轮流举办。2017年第二十一届北京·香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在香港召开,活动主题为"创新引领、要素互通、开放发展、共创繁荣"。该届洽谈会适逢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历史节点,大力宣讲“北京故事”,推动两地在“高精尖”产业各领域深化投资贸易合作,在科技、文化和青年交流等领域创新创业合作,在医疗卫生、食药安全、环境保护、城市水务、“大城市病”治理等方面开展城市治理合作。

  2.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京市投资促进局,项目实施管理部门为局大型活动处,项目资金管理部门为局财务部门。

  3.主要内容

  以“创新引领、要素互通、开放发展、共创繁荣”为主题的第二十一届北京?香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于2017年11月28日至29日在香港成功举办,京港两地1200余人参加开幕式。研讨洽谈会有15项活动,活动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香港发展定位,深入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CEPA协议,同时紧紧围绕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战略目标,紧紧围绕提高香港自身竞争力,以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为主线,推动两地在“高精尖”产业各领域深化投资贸易合作,在科技、文化和青年交流等领域促进创新创业合作,在医疗卫生、食药安全、环境保护、城市水务、“大城市病”治理等方面开展城市治理合作,实现京港两地互利共赢、共创繁荣。

  4.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北京市投资促进局2017年预算的函》(京财经一指[2017]99号)等文件,2017年京港洽谈会项目批复预算资金3,853,300.00元,均为财政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支出资金3,742,935.00元,结余资金110,365.00元,预算执行率为97.14%。

  5.绩效目标

  (1)积极落实中央关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战略方针,通过环境推介、政策宣传、商机发布、投资洽谈、项目签约等系列务实活动,深入推动京港两地经济贸易合作,促进京港两地优势互补,共创繁荣。

  (2)积极吸引包括香港在内的境内外投资人和企业到北京发展,促进技术创新总部、高新技术产业、高效益生产性服务业、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高价值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重大合作项目落户北京。

  (3)利用香港专业服务平台推动北京企业“走出去”。

  (二)评价结论

  该项目为我单位重点项目,自评工作采取了普通程序,依据《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京财预[2012]272号)、《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京财绩效[2013]2772号)、《北京市市级预算部门组织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规范》(京财绩效[2013]2334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部门自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京财绩效〔2018〕565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相规定,进行绩效评价。

  通过评价,京港洽谈会项目综合得分89.72分,项目绩效级别评价结论为“良好”。

  1.项目决策方面。该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3.22分。

  京港洽谈会项目符合年度工作计划,与北京市投资促进局的职能密切相关,符合北京、香港两地共同繁荣发展的现实需求,绩效目标内容明确,绩效指标细化,对绩效目标管理具有良好的支撑作用,且项目立项程序规范。但在评价过程中发现,项目申报文本比较简单,不够详细。

  2.项目管理方面。该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6.29分。

  京港洽谈会项目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务核算资料完整,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在评价过程中发现,项目预算资金支出进度未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执行,预算编制未充分考虑项目明细支出,预算编制依据不充分,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偏差较大。

  3.项目绩效方面。该指标分值55分,评价得分50.21分。

  项目成本控制在项目预算范围内,京港洽谈会项目共举办各种活动15项,包括4项重要活动、9项专题活动和2项其它活动,促成了24个京港双向投资重大项目签约,签约金额108.2亿美元,该项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等均达到预期目标,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实施后,大大促进了京港两地经贸合作,提高了北京投资吸引力,促进北京经济可持续发展。但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由于未能合理科学编制预算,项目实际支出与预算有一定偏差。

  (三)存在问题

  1.项目申报文本不够详细。

  2.经费预算调整比例较高,预算编制依据不太充分;项目支出内部明细费用项目有调整,按资金使用计划进行管理和控制的水平有待提高。

  (四)建议

  1.预算申报时应充分考虑不可预见事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无法实施的预算项目应进行详细、明确的说明,使财政资金使用更加规范、合理。

  2.建议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管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同时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反复论证预算编制依据,缩减与评审结果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