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2023年度经开区劳动力就业班车补贴申报
依据文件 | 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动力就业班车补贴申报的通知 |
发布机构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申报日期 | 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8日 |
联系方式 |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010-8716393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
支持方向 | 为贯彻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力就业班车补贴办法》(京技管﹝2013﹞41号)的工作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劳动力就业班车补贴申报工作。 |
条件要求 | (一)大兴区各镇、街道和在经开区注册、经营并纳税的企业(以下简称用车单位)开通由大兴区各镇或街道直达经开区内企业的就业班车,可申请就业班车补贴资金。就业班车须为30座以上的车辆,并不得向乘车人收取费用。 (二)申请就业班车补贴资金的用车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用车单位是经开区内企业的,自2011年1月1日起,新招用以大兴区一个镇或街道为单位的劳动力30人以上(含30人); 用车单位是大兴区各镇、街道办事处的,自2011年1月1日起,向经开区内用人单位提供本地区劳动力50人以上(含50人)。 |
服务流程 | (一)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确定扶持结果: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五)公示:经开区社会事业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六)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财务结算中心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
政策来源 | https://kfqgw.beijing.gov.cn/zwgkkfq/tzgg/202403/t20240327_360291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