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2024年丰台区科普项目征集
依据文件 | 关于开展2024年丰台区科普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 丰台区人民政府 |
申报日期 | 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14日 |
联系方式 | 贾月云、王立臣 83656384 |
支持方向 | 1、申报单位要结合国家、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创新相关工作重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新质生产力、营养健康知识、国防教育等热点主题,积极策划特色科普活动。 2、鼓励科技企业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的特色科普活动,建设面向社会开放的科技成果科普化展示平台;开展科普图书、科普展项的开发与应用,青少年健康科普品牌课程的研发与推广实践;生态文明专题科普宣传活动,面向新农村建设的低碳科普市集活动;构建科普知识体系、搭建科普公共宣传平台,促进科技和文化融合成果在科学普及中的转化,提升行业科普公益服务力。 3、围绕中国传统文化,打造特色科普展厅示范,提升区域科学素质水平,推动AI、5G+8K、VR/AR/MR/XR等适用技术创新应用,形成可视化呈现、互动性传播、沉浸式体验新场景,促进传统科技文化创新传承。 |
条件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高校院所、社会团体等,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在丰台区或服务对象是丰台区内的主体。 2、具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运行管理规范,经营和信用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完成项目必须的人才团队、技术设备、软硬件基础设施和空间场所,具有组织开展科普宣传的能力。 4、申报单位须承诺申报项目创作出版及开发中均无知识产权、版权等纠纷,若发生相关纠纷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 5、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6、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企业自筹经费占项目总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0%,申报项目按程序通过评审后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7、项目立项后签订任务书,申报单位须按期完成项目既定目标和任务内容。 8、每家单位限申报1项。 |
服务流程 | 2024年4月14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单位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xjzhk@mail.bjft.gov.cn,逾期不予受理。待申报书电子版审核通过后,报送申报材料一份,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4月19日前报送至区科信局科技创新科。 |
政策来源 | http://www.bjft.gov.cn/ftq/zfgg/202403/4d58de7f299c40a996fcd5473a1bbe1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