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促工作 > 企业服务
点击显示或隐藏左侧导航

【惠企政策】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铁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依据文件

关于发布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铁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布机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申报日期

2024415日至42016

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与政策局 李志兰 刘权 010-6232989762326872

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 赵秀 于洋 010-5189797251897612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严晓辉 丁凤霞 010-5733762657595541

支持方向

铁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铁路局和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调动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力量,重点围绕铁路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输服务、安全保障、绿色智能等领域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和探索性研究,促进铁路技术与基础科学融通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条件要求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服务流程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当认真阅读并执行本项目指南、《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相关要求。

1. 本联合基金项目采取无纸化申请。申请书提交时间为2024415日至42016时。

2. 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公平竞争。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 2 个,鼓励将联合资助方相关单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

3.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铁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4. 申请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信息系统),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5. 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铁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请代码 1”应按本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选择,“申请代码 2”根据项目研究内容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主要研究方向”根据项目研究方向选择相应的方向名称,如“1.10kV耐压等级SiC基功率器件设计和制造技术”,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11-20281231日”。

6.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7. 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获奖、成果报道等,应当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铁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或作有关说明。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国家铁路局、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促进项目数据共享和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8. 申请项目获得资助后,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将收到签订“铁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通知。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与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联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协议书签订工作。

9. 依托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依托单位承诺函、组织申请以及审核申请材料等工作。在2024420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于42116时前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

政策来源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21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