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
依据文件 | 关于发布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 |
发布机构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申报日期 | 2024年4月15日至4月20日16时 |
联系方式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与政策局 李志兰 刘权 010-62329897,62326872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范军 郦雅芳 025-83214956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王志强 颜翔 0791-86252914,86266641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张杲 高云 029-87294395,81129231 |
支持方向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的优势科研力量,围绕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其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创新,推动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
条件要求 |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
服务流程 |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当认真阅读并执行本项目指南、《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相关要求。 1.本联合基金项目采取无纸化申请。申请书提交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4月20日16时。 2.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公平竞争。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4.申请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信息系统),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5.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请代码 1”应按照本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选择,“申请代码 2”根据项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领域信息”根据项目研究领域选择相应的领域名称,如“生物与农业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根据项目研究方向选择相应的方向名称,如“1. 酸性多糖生物合成与结构修饰调控机制研究”,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6.申请项目应当符合本项目指南的资助范围与要求。申请人按照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项目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7.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获奖及成果报道等,应当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或做有关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江苏、江西、陕西等省份共同促进项目数据共享和研究成果在当地推广和应用。 8.依托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依托单位承诺函、组织申请以及审核申请材料等工作。在2024年4月20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于4月21日16时前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 |
政策来源 |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2109.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