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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

依据文件

关于发布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

发布机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申报日期

2024415日至42016

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与政策局 李志兰 刘 权 010-6232989762326872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与信息化部 严晓辉 张 勇 010-5733762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部 周晓霞 刘 镝 010-6625930066258330

支持方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的优势科研力量,围绕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聚焦关键技术领域中的核心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促进知识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的融合,推动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条件要求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服务流程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当认真阅读并执行本项目指南、《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相关要求。

1.本联合基金项目采取无纸化申请。申请书提交时间为2024415日至42016时。

2.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公平竞争。鼓励申请人与联合资助方下属研发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集成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 4 个,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 1 项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4.申请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信息系统),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5.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集成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请代码 1”应按照本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选择,“申请代码 2”根据项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领域信息”根据项目研究领域选择相应的领域名称,如“能源与化工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根据项目研究方向选择相应的方向名称,如“1.等离子体与催化剂材料耦合增强CO2活化还原技术研究”,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11-20281231”。

6.申请项目应当符合本项目指南的资助范围与要求。申请人按照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项目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7.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获奖及成果报道等,应当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或作有关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能集团、中国联通等2家企业共同促进项目数据共享和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依托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依托单位承诺函、组织申请以及审核申请材料等工作。在2024420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于42116时前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

政策来源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21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