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2023年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项目申报
依据文件 | 关于开展2023年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项目申报的通知 |
发布机构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申报日期 | 2023年4月28日9:00—5月31日18:00 |
联系方式 | 政策咨询电话:010—88827069、010—88827052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58680、010—58858685 |
支持方向 | 推动首创产品市场应用,促进首创产品迭代创新与产业化,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5号),现组织开展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支持项目申报工作。 |
条件要求 | 本项目支持对象为注册在北京市范围内中小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中型、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相关要求。 (一)属于国内(国际)首次研制,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产品知识产权明晰,申报单位拥有该产品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未来可以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单位可选择产品前3个合同中任意1个进行项目申报,已成熟商业化的产品不予支持。且合同须为自项目申报之日起近1年内签订的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内容需对应申报的首创产品(多个产品对应同一个合同需进行合同拆分)。 (三)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为正常市场化采购行为,不存在以下关联关系,包括:持股/被持股关系、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实控人、董监高人员重叠以及所有类似情况。 (四)已获得过“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项目” 资金支持的单位不再支持。且每年每家单位仅支持申报一项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项目。 |
服务流程 | 网上申报:请各申请单位登录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点击“项目申报”,从“项目申报”页面的“申报通知”栏中选择“关于开展2023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项目申报的通知”,填写申报材料,完成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全套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政策来源 | http://kw.beijing.gov.cn/art/2023/4/27/art_736_64117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