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小米创新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依据文件 | 关于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小米创新联合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
发布机构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申报日期 | 2023年4月28日至6月14日16:00 |
联系方式 | 季如佳、王军勇 010—63977894;010—88491860 |
支持方向 | 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的导向作用,北京小米公益基金会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捐资共同设立“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小米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小米联合基金”),以支持北京地区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及科研人才队伍建设。 小米联合基金作为市基金的组成部分,其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市基金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小米联合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项目承担团队及单位。 |
条件要求 | 1.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课题)的实际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 (2)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且能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2.鼓励海外科技人员通过依托单位申请项目。海外科技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上述申请人条件; (2)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项目执行期在聘任期内; (3)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 在申请项目时,须提供依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附件随纸质版申请书一并报送。 3.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 各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将在“项目类型”中加以叙述。 |
服务流程 | 2023年度小米联合基金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地址: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具体安排如下: 1.申请人撰写申请书(4月28日至6月14日16:00) 申请人自2023年4月28日起可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于6月14日16: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2.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书(4月28日至6月16日12:00) 依托单位在审核时间内重点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依托单位提交申请书(6月15日至6月16日16:00)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 4.依托单位提交承诺书及项目清单(6月17日至6月21日16:00)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项目清单(承诺书在系统中下载)。基金办将依据依托单位提交的承诺书及项目清单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
政策来源 | http://kw.beijing.gov.cn/art/2023/4/28/art_736_64119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