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究专题项目申报
依据文件 | 关于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究专题项目申报的通知 |
发布机构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申报日期 | 2023年4月28日至6月14日16:00 |
联系方式 | 涂裔盟 黄明明 010—66153609;010—63979541 |
支持方向 | 2023年度重点研究专题项目主要支持数学+、物理+、生命+、化学+四个交叉学科,数学+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项,物理+、生命+、化学+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4年,项目和课题的申请人均须为不超过45周岁的科研人员。 |
条件要求 | 项目(课题)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及《申请人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项目(课题)申请人都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凝聚力。优先资助有独立的实验室,有稳定研究团队的申请人。 3.符合条件的境外科研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以通过依托单位申请项目: (1)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项目执行期在聘任期内; (2)经依托单位同意,且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 (3)在申请项目时,须提供依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课题)申请人。 在研重点研究专题项目(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今年将征集2023年度重点研究专题项目、2023年度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2024年度面上项目等。以上项目类型均纳入《申请人管理规定》的计项范围,项目(课题)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以上项目其中一种。 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作为附件随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电子版应以BMP、JPEG、GIF、PNG图片格式上传系统。 |
服务流程 | 1.申请人撰写申请书(4月28日至6月14日16:00) 申请人自2023年4月28日起可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于6月14日16: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2.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书(4月28日至6月16日12:00) 依托单位在审核时间内重点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依托单位提交申请书(6月15日至6月16日16:00)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 4.依托单位提交承诺书及项目清单(6月17日至6月21日16:00)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项目清单(承诺书在系统中下载)。基金办将依据依托单位提交的承诺书及项目清单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
政策来源 | http://kw.beijing.gov.cn/art/2023/4/28/art_736_641200.html |